区域性国防知识产权工作模式研究与试点以上海(2)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三)探索国防军工企业转型发展的战略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各大军工集团的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与此同时,为了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军民
(三)探索国防军工企业转型发展的战略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各大军工集团的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与此同时,为了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工作,提升军工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水平,增强武器装备、战略产品研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技术产品民用化、市场化的能力,各军工集团公司相继组织实施了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使得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总体来说,上海地区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上海地区军工企业国防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市场化,只有摸索出一条可行的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路子,才能带动军工企业的转型发展。
三、国外军民融合工作模式的经验与做法
(一)军民一体化模式
美国的“军民一体化”模式是通过军方和国防军工企业的调整改革,上级机关之间、企业之间和上级机关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开启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道路。
冷战期间,美国实行“先军后民、以军带民”的政策和制度,形成了军民分离的局面。随着科技革命的兴起,政府对军民分离的局面逐渐感到力不从心。冷战结束后,美国提出了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想法。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美国新军事变革开始,国防预算大幅度提高,提出了“利用民用经济中发生的高新技术爆炸来实现国防科技的跨越式发展”。
美国军民融合先行一步,不但提高了美国的综合国力,同时也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军事实力的提高。不过,美国的军民融合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军民融合尚未达到完善的水平以及对某些产业的竞争力拉动不足等。
(二)以民掩军模式
日本的“以民掩军”模式在二战失败后成为其依靠民用企业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主要手段,是日本在特殊时期产生的军民融合国模式。
二战结束后,日本采取“先民后军、以民掩军”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日本民间企业在国防科技工业方面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经济实力和经费投入等方面都具有强大的优势,弥补了日本在成体系的国防科技工业方面的欠缺问题。
日本的“以民掩军”战略使其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式发展有了很大发展,其大部分科研项目都可能隐藏军事目的。促进了民间企业的经济竞争力和军事研究潜力,但是,日本的自主研发能力还是无法摆脱美国的控制。
(三)先军后民模式
俄罗斯的“先军后民”模式,是其和印度在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时,一种既不脱离军民融合又不放弃军工建设的两全办法。
在冷战期间,前苏联的军事工业占据了绝对优先的地位,军民各自发展。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经济亟需复兴,大力削减国防预算。只能通过“军转民”的方式促进民间企业发展,同时补充国防预算。由于多种原因,“军转民”策略举步维艰,因此才开始转变为军民融合的发展战略。
目前,俄罗斯国防工业的生产能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军品和民品分割的现象依然存在。但是,俄罗斯军民融合式发展模式初见雏形,对其国防知识产权的军民融合已经开始了指导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四)以军带民模式
以色列的“以军带民”模式主要是将部分军工企业转为民间经营,并鼓励其他企业利用国防投资来开发生产民品。
以色列的军事工业比较发达,军民融合发展通过“以军带民”来实现。以色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决定了其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视程度。一直以来,以色列实行“以军带民”为立国之本的战略方针,用先进的军工技术带动国民经济发展。
以色列的“以军带民”模式虽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受美国军援条件的约束,以色列在对外技术合作方面存在着合作空间难以扩大、技术转让受限制的问题。
四、上海地区国防知识产权工作调研情况汇总
上海地区国防知识产权主体单位既有军队科研单位,也包括国防军工企业。其中,军队科研单位产生的国防知识产权成果数量相对较少,因此,本项目重点研究上海地区国防知识产权形成的国防军工企业单位,主要包括航空、航天、船舶、兵器、军工电子、核工业等行业,以及军工配套单位所产生的国防知识产权的军民融合工作情况。
(一)区域国防知识产权特点
上海地区国防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在精密成型、精密加工、先进焊接、表面处理等军民共性制造加工技术方面,通过在基础产品领域部署重点项目,有效促进了军民用制造技术整体水平的提升;在电子信息、特种技术装备、新能源与高效动力等方面,通过支持军工先进技术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与产业化的手段,带动了民用领域相关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网址: http://www.qyzlzz.cn/qikandaodu/2021/0421/1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