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区域性国防知识产权工作模式研究与试点以上海(4)

来源:区域治理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21 09:4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二)对上海地区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启示 1.需要政府、上级机关单位出台相关政策 现有的政府政策资助、科技创新成评定多以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

(二)对上海地区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启示

1.需要政府、上级机关单位出台相关政策

现有的政府政策资助、科技创新成评定多以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数量为主,对支持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关注较少,要求也不够明确。此外,相比知识产权创造,现有政策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经费支持不够,激励机制也不够具有操作性。

2.必须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补偿机制、价值评估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

当前,针对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呼声不断提高,但是真正形成操作案例或成功经验的还比较少,无外乎对其中的激励机制、补偿机制、机制评估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的缺乏使得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还处于无法量化操作的状态,而这些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必将极大提升军民融合的进程,是我们必须考虑的。

3.必须培育一批具有军民融合工作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

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服务机构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风险性等特点,而一般的科技中介仅仅通过为不同市场主体提供沟通渠道、专业化服务、资源供给与整合平台。在面对国防专利权归属、专利解密机制、专利评估机制、专利转移政策等问题时,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服务机构必须减少技术军民融合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的动力损耗,通过与各方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发挥自身作用。因此,加强培养专业从事国防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市场风险分析及行业发展规划与建议的服务机构是当务之急。

4.积极开展军民融合试点工作,将试点项目作为典型推广出来

目前,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成功案例比较少,还不具有普遍的推广意义。建议上级机关应当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军民融合试点工作,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结合当前的政策法规雏形,将试点结果推广到更多领域,鼓励并支持大领域自筹或半自筹经费开展军民融合工作。鼓励相关单位开展军民融合工作,对开展的单位拟采取一定的补助支撑措施。

[1]冯媛.军民融合战略下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基于国内外比较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16(7):148-153.

[2]员智凯.军民结合新型体制下的国防科技知识产权管理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08,26(3):107-110.

[3]何培育.新常态下国防专利转化的现实瓶颈与对策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32(22):105-109.

[4]马惠军.论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J].军事经济研究,2009(6):5-7.

[5]林鲁宁,李斌.借鉴美国经验加强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开发利用[J].军事经济研究,2013(7):69-74.

[6]董新凯.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的几个重要关系[J].学术论坛,2015,38(9):53-59.

[7]黄海波,赵燕,孟凡坤.军民融合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研究[J].科研,2016(1):75.

[8]陈仕平,尤琳,陈万平.论军民融合背景下国防科技秘密保护体系建设[J].海军工程大学学报(综合版),2014,11(2):49-53.

[9]冯媛,郭永辉.国防知识产权制度与武器装备创新发展互动关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32(10):88-92.

[10]平洋.军民融合视角下国防科技工业开放式创新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19):6-11.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网址: http://www.qyzlzz.cn/qikandaodu/2021/0421/1613.html



上一篇:科技创新视角下的国防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现状分
下一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新中国区域主义治疆范式

区域治理投稿 | 区域治理编辑部| 区域治理版面费 | 区域治理论文发表 | 区域治理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区域治理》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