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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大都市区域治理的经验借鉴与模式创新

来源:区域治理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15 14:4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论我国大都市区域治理的经验借鉴与模式创新曾望军,刘飞跃[摘要]欧美国家在大都市区域协调治理方面积累较多成功经验,而我国在大都市区域治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树立全
论我国大都市区域治理的经验借鉴与模式创新曾望军,刘飞跃[摘要]欧美国家在大都市区域协调治理方面积累较多成功经验,而我国在大都市区域治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树立全局发展、综合协调的治理理念,科学定位区域间政府职能,建立统一的大都市区域治理行政主体,建立大都市区域治理公共管理协调机制以及大力发展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的大都市区治理是创新我国大都市区域治理模式的必由之路。[关键词]大都市;区域治理;模式创新[作者简介]曾望军,湖南文理学院科技处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生,湖南常德[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6—0006一04大都市区是世界城市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也是全球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我国面临着城市化进程的跨越式;发展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产业跨越发展相适应,以都市区带动城市化的新城市时代。因此,大都市区管治是中国未来区域政策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相对与世界各国大都市区域发展的成熟经验,我国大都市区建设存在诸多的问题。这需要我们在借鉴世界经验和我国城市发展实践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如何通过体制创新完善我国大都市区的治理。一、国外大都市区域治理的经验启示许多欧美国家比我国较早进入城市化阶段,积累了许多大都市区域管理的经验,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大都市管理方法和模式,为世界各国尤其是我国的大都市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一)国外大都市区域协调治理注重长期推进、农业现代化、郊区工业化、乡村城镇化。中心城区与郊区的协调发展是国外大都市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中心城区的不断扩展是大都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日本东京、澳大利亚墨尔本、美国纽约等为代表的国际大都市,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城区范围迅速扩展到近郊甚至远郊;中心城区制造业、零售业等产业大批向郊区转移;人口加快向郊区扩散;郊区小城镇和各种规模的商业、工业、聚居中心大量涌现。实践表明,在中心城区扩张的同时,推动农业现代化、郊区工业化和乡村城镇化是国外大都市实现城郊协调发展的普遍选择。6[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08C600)1.郊区工业化是实现城郊经济一体化的必由之路。郊区充分发挥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优势,积极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逐步建立起与中心城区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才能全面带动郊区经济发展,缩小城郊经济差距。郊区工业化一方面能为农业生产提供先进的机械设备,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还能为郊区城镇化提供物质保障,支撑乡村城镇化所需大量人力、资金和物资投入。澳大利亚墨尔本在短期内通过新建和迁移来实现郊区工业化,其大多数大工厂主要集中在墨尔本康、富茨克雷、威廉斯敦及阿尔托纳等近郊区,而许多小型企业特别是传统工业,如服装、首饰、印刷业则集中在城市中心及近郊。2.乡村城镇化是实现郊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郊区依托产业布局,通过开展大规模城镇建设,逐步改变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落后状况,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卫生状况,形成产业布局与城镇布局互为依托的格局,将推动郊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如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后,经济高速起飞,农村人口大量涌向东京、大阪、名古屋三大都市圈,在城市近郊大量农田被占用,污染严重,农业生产条件恶化;加之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业生产大幅下降。对此,日本制定了农村整治计划,加大对农村投资力度,引导工业合理分布,促进农村开发。1970年至1977年建成430个小城镇;20世纪80年代继续建设450个小城镇。日本在推进村镇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农村人口外流,大大促进了农村致富的过程,推动了郊区与城区协调发展。3.农业现代化是实现城郊协调发展的必要举措。国外大都市普遍依靠现代化的装备等手段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也解放了大量农业劳动力,释放出大量土地用于工业、住房、公共设施建设。如以日本园艺生产为例,从播种到成品包装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操作,其蔬菜生产过程有52%实现现代化,花卉栽培过程有80%实现了现代化。现代化农业生产激发了高水平生产率,释放了大量农业劳动力和土地,为城郊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注重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城市化早期的欧洲及发展中国家大都市,多数在都市快速膨胀时期,过分强调城乡经济发展均衡,而忽视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结果导致社会、环境与经济发展严重失调,基础设施与居民生活基本需要之间产生巨大缺口,发生了严重的“城市病”。所以,越来越多的大都市从历史教训中总结经验,逐步改变单一追求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模式,致力于城郊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一方面加大郊区基础设施、居民生活设施建设。如一些国家相继制订法律,规定大都市新兴工业区和居民住宅区都必须有相应的排水、给水和道路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另一方面越来越重视郊区规划和环境保护。国外大都市纷纷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规划管理,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大力倡导可持续发展。(三)根据大都市区内部事务相互关联性。建立统一的大都市区政府。美国虽有强烈的地方自治传统和需要选民支持的“民主自由”文化背景,但为了协调区域性矛盾,解决单一城市政府无法解决的区际问题,仍有为数不少的大都市区在城市政府之上建立了统一的权威机构——大都市区政府。大都市区政府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曾盛极一时。当前,最为典型的例子有“华盛顿大都市委员会”和“双城大都市区议会”…。华盛顿大都市区包括哥伦比亚特区(核心区)及马里兰州、弗吉尼亚洲的15个市县,由于其作为联邦首府所在地而受到相对强烈的政府调控影响和成员政府间较强的合作意愿,1957年成立了统一正规的组织——华盛顿大都市委员会(MWCOG)现已成为包括18个成员政府、120名雇员、年预算千万美元的统一正规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实施从交通到环境保护的众多规划,并具有联邦和州政府拨款的资金分配权,有效地解决了许多公众关注的区域问题。双城大都市区(位于明尼苏达州东部两城市圣保罗和明尼阿波利斯及其附近连绵成片的城镇密集区)总共有372个独立的地方政府单元,包括58个县、138个市、50个镇、149个学区、6个都市组织、22个特别法院;同时,为了解决因机构复杂多样而导致的区域矛盾,于1967年终于成立了双城大都市区议会(MUC),议会共有17个成员,由州长按照城市规模提名任命。其主要职能是对大都市区的交通、空间用地、垃圾处理、机场、环保等事务进行长远发展规划;对一些都市组织(交通局、垃圾处理委员会等)进行监督,就某些重大问题给县政府和市议会提供咨询服务。实践证明,通过都市区政府管理都市区的最大优点是它能够充分考虑到都市区的各种功能联系,使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更加高效合理,从而有利于促进都市区的政治经济一体化。(四)以横向合作为基础。组建松散型城市政府联合组织。在美国强大的“地方自治制度”传统和“民主自由”文化背景下,普遍建立统一的大都市区政府具有一定的难度。在此背景下,广泛形成了都市区域内的各城市水平方式的自愿联合、获得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支持、具有特殊协调功能的半官方、松散型城市市政联合组合——大都市区地方政府协会,这是一种城市联合管理体系,而非城市政府结构的联合最为典型的就196年成立的“旧金山湾区地方政府协会”(ABAG)[21。在其发展的全盛时期,有8个县、82个城市作为资格成员,其起初职能定位是大都区发展规划咨询机构,旨在向区内地方政府和州政府提出解决各类区域性问题的方案;后来又逐渐成为专门进行区域性废弃物处理和空气质量控制计划的管理机构,开始从事环境管理的工作,其影响力很大。二、我国大都市区域治理尝试中存在的问题(一)“重建轻管”和“单一式”的治理理念。当前,我国大都市区建设和管理的主导思想仍然是注重城市管理的“硬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忽视城市管理的“软件”——人文环境的保护和人的素质的提高。突出表现为城市管理投入与建设投资增长的比重呈大幅度下降的趋势,使许多城市发展的外延形态同内涵功能之间的差距拉大,导致管理工作跟不上;管治滞后又使建设好的设施得不到很好的维护,有的甚至损失较重,现有城市基础设施作用发挥不足,成为制约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管治理念的“单一化”主要表现为:一是把大都市区管治与发展中的“发展”单纯地理解为主要是经济增长和物质性扩张,而把城市社会发展、环7境保护置于次要地位,或者不能把经济、社会、环境整合起来进行发展与管理;二是把大都市区管治与发展中的“管治”理解为政府单一主体的行为,并以建立在传统科层制基础上的行政性行为为主导。(二)区域间政府职能定位不合理。在我国的大都市区管治中,普遍存在着区域间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旧J。“越位”是政府插手不该管的事情,及运用本部门的权威和其他便利条件,制定某些符合部f-JN益的规章制度,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缺位”是政府部门应该管理的领域却又没有部门管理,如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秩序,给失业者、贫困者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最低收入保障,提供充足的公共品和各种社会服务,政府的工作却经常不到位。“错位”是政府与企业、市场分工不清,行使了一些不该由政府行使的职能。政府管理虽然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调,管理成本高昂HJ。(三)部分大都市区缺乏统一的治理行政主体。大都市区的发展一般经历三个阶段:以集聚城市化为主的大都市区形成阶段;集聚与扩散并行的大都市区形成阶段;多个大都市区的空间联合阶段。这表明从集聚城市化为主的大都市区发展到多个大都市区的空间联合;大都市区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当超出了一定行政范围之后,就出现了没有明确行政主体的大都市区,由此导致行政主体的缺失,这种现象在京津冀和长三角非常突出。部分大都市区行政主体的缺失,是长期以来制约区域政策发挥作用的主要瓶颈,导致各地方行政主体各自为政,使发展成熟的大都市区管治处于无序状况。(四)大都市区域间公共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长期以来,在我国以行政区划为基本格局的城市政治经济管理模式下,各城市形成了彼此分割、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和公共管理主体。他们单独承担对城市内的所有公共事务的管理任务,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公共管理体系。(1)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整体协调范围较窄,协调力度不足。目前城市群发展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虽然区域间行政区划界限有所淡化,但区域内政府行政关系复杂。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阻碍了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地区的经济合作。(2)城市问分工不明确,产业结构趋同。我国城市群内的城市问联系度不高,区域内的城市各自为政,城市发展的目标大体相似,产业结构雷同,导致整个区域内资源浪费。各城市之间的竞争多于合作,摩擦大于融合,这使城市群难以形成具有8特色竞争力的整体发展优势。(五)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参与度不高。在“强政府、弱社会”的管理体制下,大都市区各类社会组织发育相对迟缓,各种功能也不够健全。有些社会组织是在政府管理部门培育和推动下产生的。由于这些组织与政府部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组织很难拥有独立的意志和活动,不得不将相当一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完成本来需要政府部门完成的工作,而在发动市民参与大都市区管治方面又相对有限;加上一些非政府组织自我规范性不够、自律性不强、社会监督缺位,导致一些违法乱纪现象出现。尽管城市居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也有了较大的增强,但由于受传统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绝大多数市民的行为仍呈现出明显的顺从性与依赖感,没有形成良好的参与意识;加之参与公共管理的范围有限,参与程序非常复杂,参与形式单一,整体上呈现参与程度较低的局面。三、我国大都市区域治理的模式创新(一)树立全局发展。综合协调的治理理念。随着世界经济体系的快速扩散与融合,城市功能的国际化日益明显;城市之间相互依赖程度明显加强;城市空间形态的网络化特征日趋明显;城市化发展模式也开始转变为以城镇密集区为主的“都市区化”模式;大都市区已经成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主要空间载体。因此,选择“大都市区化”发展模式也是我国城市化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当前,我国更为重要的是在长江三角洲、京津唐、珠江三角洲等城镇密集区的各城市政府要正确认识国内外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趋势,借鉴国外大都市区发展的过程和经验,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尽快转变传统的地方观念和本位主义做法,树立区域观和全球观,逐渐淡化各自的行政区划界限,按照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从思想、观念上积极主动地将自己融人到“大都市区”之中,并为此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这是能够真正构建对内对外开放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大都市区的根本基础,也是建立大都市区长效性协调管理机制的保证。(二)科学定位区域间政府职能。我国的城市政府是城市建设、管理和维护的主导力量,是城市公共资源和资产的所有者、控制者和管理者;城市发展和规划的决策权几乎完全掌握在政府手里,同时城市发展和建设的资金也几乎完全由政府筹措和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政府面临着城市建设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网址: http://www.qyzlzz.cn/qikandaodu/2021/0715/2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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