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明清以降宁国府基层区划演变及其社会治理(下

来源:区域治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6-17 16:2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三、寄庄的出现和社会治理之调适 山区与圩区普遍面临灾害威胁,但圩区生产力高于山区应是不争的事实,比对宁国府六县的额租量即可知晓。 出身泾县山区的吴芳培如此描述:“圩

三、寄庄的出现和社会治理之调适

山区与圩区普遍面临灾害威胁,但圩区生产力高于山区应是不争的事实,比对宁国府六县的额租量即可知晓。 出身泾县山区的吴芳培如此描述:“圩乡筑堤傍川渎,曲水平田如画幅。天旱踏车夜救田,一亩尚可收数斛。吾乡田在山之麓,处处青苗被崖谷。夏秋之交雨泽稀,禾穗干枯头转缩。腰镰刈取持作饭,粒粒空虚中无谷。去年苦雨稻生芽,今年苦旱食无粥。” 在他看来,自然灾害对山区的威胁大于圩区,且旱灾破坏性甚于水灾。有鉴于生产力的区域差异,平原圩区更易获得田产投资,并造就寄庄这一特殊形式。寄庄虽非基层区划单元,却是基层社会较为常见的组织方式,并直接影响到行政区划与基层治理。

众所周知,寄庄是因民众跨政区购买土地导致户籍与地籍不一致的现象,随着明中叶以降商品经济的发展,民间土地交易日趋频繁,寄庄发展到“通天下皆有”的地步,明清政府为此专门设立钱粮代征制度。冯贤亮对江南争田事件的研究认为,这反映基层控制的弱化,是国家控制系统失控的产物。与此相对应,伴随着皖南沿江圩区开发浪潮的结束,民众对土地、赋税等权益的争夺日益强化,直接推动寄庄、插花地等问题的出现,南陵县即为典型。据万历《南陵县志》序言称:“夫地不百里,介于六县,犬牙相参,淆尺寸而起斗,讼甚则师,故疆域宜辨也。” 地理条件的特殊性,导致该县行政管理的复杂性,万历知县沈尧中对此有专门的分析:

四邻之封,独宣城、芜湖以河为界,而壤地不与南陵混。他则犬牙参差,唇齿揉互,狡匿豪据,告讦纷拏。余尝奉例一一勘布之,立石界上。而田在繁昌、铜陵、泾县相规避者,悉会而还诸我。彼疆此界,井井不紊。

南陵与宣城、芜湖划河而治,行政疆界相对明确,但与其他县域互有寄庄和插花地。上文的“奉例”即指“万历清丈”活动,经沈尧中一番整治,使南陵的疆界基本“井井不紊”。相似的还有繁昌人邢德赦,利用清丈之机划清繁昌与南陵交界的十余顷寄庄田。不过,沈尧中的整治未从根本上改变疆界不清的现状,亦未阻止寄庄、插花地的继续出现,譬如南陵小木鹅洲插花地“抱宣邑沈添圩”,木鹅洲“抱宣邑穆家坝埂” ,南陵三都也有寄庄中村位于繁昌十五都。

部分寄庄是地缘因素的产物,清末以降的寄庄更多与田产投资相关。民国年间对南陵土地占用情况的调查显示:

在此人烟稠密、地价高昂的地方,原不易产生大地主。惟洪杨劫后,土著死亡殆尽,地广人稀,劳工缺乏,少数遗民,皆不欲多占地土,以负纳税义务,因致土地几等无价值。乃有他处豪富,多量收买,而造成四家大地主,此即称为某某堂者也。其有田最多者,约两万余亩。及后客民迁入,人口增加,当不能再有此种地主产出。此四堂之主人,皆他县或他省之豪族,并不居住县内,不过设有机关,以为处理田产,彼则遥领之耳。

由此可见,太平天国战乱造成人口骤减,是形成大型寄庄的主要因素。南陵、宣城等县圩区土壤肥沃,投资回报率高,故而得到邻县大族乃至外省豪强的青睐,山水相邻的泾县商人乃是主要的购买群体。据光绪年间统计,南陵二十四都一图的芦塘冲、二十五都的汪潭岐和东山泊等地,皆有数处泾县寄庄。部分寄庄的规模很大,如泾县朱氏为祭祀经费之需,在泾县、南陵两地购置800亩祭田,请泾、南两县知县出示勒石禁争。清末民国南陵的五大财团中,泾县大族创置的朱继范堂、吴维政堂,皆是拥有大量土地田地的义庄。零散个案比比皆是,如泾县王尚铚将位于南陵的15亩田捐给宗祠 ;泾县王应玢的后裔在宣城湾沚镇罗田圩购田150亩,用于士子乡试之费 ;陈弼安在宣城金宝圩置买庄田,产粮以济家乡。类似的投资方式在宁国府南部山区显然具有普遍性,太平县商人“多贩木于外方,或寄庄于别郡” 。需要指出的是,平原圩区生产力固然较高,但皖南的年降雨量极不均衡,日常维护的投入量大,成为平民投资的一道门槛,只有来自宁国府南部山区的经商世家方有充裕的实力。泾县翟洗心在宣城购圩田300亩为祠田,当地圩田以土埂为防,由翟洗心负责出资助修,待他去世后,“族以埂坏互殴击” ,圩坝维护就难以为继。

四、团制的形成与变迁

除常见的基层区划设置,还有一些特殊的制度设计,团制即为宁国府圩区的基层设置。学界对团制的理解,大体有两种思路。一是与盐业有关,团的编制系统与明代沿海的盐田有很大关系,与图的级次相当,但没有成为一种固定的系统。 苏北滨海盐业市镇的类型,依其形成方式分为团、场、坝、市、镇等多种不同的层次。 这种现象并不稀见,崇明、靖江等长江下游县份,乃至广西横州的圩区也有团。 二是与军事有关,两湖地区的晚清团练组织按地域形成规模不等的团,战乱平息后团勇解散,但不少作为区划或地望的“团”保留下来。 光绪年间广东顺德县分设十团,虽非设立行政机构,但实际上起到“行政”上进行“区划”的效果。 福建的“团”分布在泉州府德化县、延平府沙县和大田县,这些地方的“团”具有灶户组织单位和防倭乡兵团练名目之含义。 以下结合乡土文献考察宁国府的团制,并关注皖南团制与其他区域的比较。

团制在明代出现于南陵,强氏谱牒有记载:“明制居乡兼治民责者四。团有保治守也,里有长治税课也,乡有约教民亲长也。至图设耆老,率其不轨不物者,与邑宰分廷而治,其任犹重,非齿德均邵者,则众不推,庶几古乡举法也。” 这里指出乡、里图、团等组织体系在基层社会中的作用,其中里图最重要,既负责税收,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此处的团只担负安保职能。至清代,南陵团制似已衰微。

宣城团制的出现可能晚于南陵,一则崇祯九年(1636)的宣城西乡团山嘴坟山地契交易文书表明:“每年钱粮米豆,一并付于宣城县一牌一都五图五甲胡兴户内完官。” 可见明末宣城基层行政机构以“牌—都—图—甲—户”为组织体系,此处的牌可能为区,团尚未出现。宣城的团可能出现于清代前期,最初作为地方安保的组织或圩区水利设施建设的机构。清代宣城的基层组织变动频繁,团成为正式行政组织的记录出现于嘉庆县志中,当时宣城下辖13乡,51都,217里,222团。 此处将里与团并列,两者数量接近,推测二者具有关联性。光绪县志沿袭此说,可见这一体系长期存在。222个团的空间分布如下,东乡72个,南乡31个,西乡32个,北乡87个,遍布宣城全境,但地域分布不均衡,以东乡、北乡为多,印证了平原圩区是宣城经济和社会重心之所在。

皖南的团与沿海、沿江不同,其概念已经泛化。同治八年(1869),湖北应山罗氏移民迁至宣城南乡花田团定居开荒。同治十年(1871),欧洲探险家李希霍芬调查皖南煤矿资源,在分析煤矿的地理空间和运输条件时,提及宁国府西南25英里处的“Kiulitwan(九里团)”。 光绪十七年(1891),宣城高桥团的居民陈玉金与刘廷岩等为互控毁坝之事发生诉讼。 清末宣城有初等小学堂27所,其中一所位于南乡漕塘团一木殿。宣统《宛陵梅氏宗谱》收录一则判案资料,系光绪年间梅氏宗族两房争夺青弋江淤涨荒滩的诉讼文书,两造分属宣城西乡歌戏团东梅村和西梅村,该团粮书奉宣城知县之命清丈荒滩。宣城西北乡九十殿的《南正会碑记》(1919年)载,“余田坐落金宝圩丁湾团储龙垾”,这表明至民国初年团制尚在使用。

毗邻宣城的泾县境内也有团制。顺治六年(1649)泾县丁姓族人所立的《新丰坝碑记》中,就提到“丁世高族、邻团老”调解纠纷方面发挥的作用,碑记后面署名的人士,除监造生员、坝耆、族耆等利益相关者,还包括团长、督立邻团耆等中人。

团的消亡发生在民国年间,消亡时间晚于乡、都。清末宣城县尚有218个团,在基层管理方面承载重要的职能,“今乡都之名久废,团制于行政往往犹有所资”。民国初年办理地方自治,“就团划分为二十四公所”,民国十九年成立自治区,遂就二十四公所划为十二区。 此后部分团以地名的方式保存下来,民国水灾报告书中收录宣城龙兴团的受灾照片。前揭“团山嘴”后来演化为“团山团”,地名至今尚存。与之相似,湖南新化县的“大同团”在民国以降由团改镇,又改为区。由团演化为区,可能是一般规律。

由此可知,团制发轫于宁国府平原圩区,主要分布于宣城、南陵,泾县也有少量分布。它最早可能出现于南陵,却在宣城境内占据主导地位,发展为一种固定系统,且自圩区逐渐覆盖到宣城的山区,直至民国年间才退出历史舞台。

五、结论

对上文作简要总结:南部山区太平县特殊的“虚图”,这与当地作为商业社会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流行于宣城、南陵等地的团制,则是发轫于平原圩区的基层设置;至于寄庄,属于山区与圩区的经济交流之侧面,随着宁国商人的崛起,南部山区的商业资本大量流向北部圩区,用于投资田产等事业,进一步加剧寄庄、插花地的形成,造就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局面。

需要指出,所谓“平原山区”与“丘陵山地”的二分法,主要为分析之便。各县辖域的内部情况相对复杂,宣城、南陵等圩区县份占有不少山地,位于丘陵山地的泾县和宁国等县也有一些河流冲积平原或盆地。宋代的官方调查引用江东转运判官岳珂的省札:“宁国山、圩田相半,高下既殊,或旱或涝,难得全熟。” 早在宋代,宁国府就被视作山田与圩田参半的类型,可见二分法也符合古人的一般认识。明代贡汝成在《上太仆刘公论马政书》中提到:“若宣城则有大不然者,地有山乡、圩乡之差。山乡则石硬而善旱,故岁丰而不足。圩乡则纤雨而沮洳,故十年而九空。” 描述宣城县内圩区与山区的差异。据出身金宝圩的明代进士唐汝迪观察,宣城一县的圩田水灾和山田旱灾往往交错发生,可见该县包含形态各异的地貌。董传策《新建惠济桥碑记》说:“府附郭为宣城,分四乡,其东土沃,居民繁诸,往来贸贩者,交错联络,视三乡数倍。”也就是说,就宣城内部而言,位于平原圩区的东乡最为富裕。南陵号称“水乡居十之六,山乡十四” ,也是圩区占优势。总之,山区与圩区是一组相对的地理概念,认知地貌的内在差异性,分析基层区划的演变及其分化,探讨山区与圩区的人文分化与经济互补,才能抓住宁国府社会变迁的本质。

结合上文可知,宁国府地域开发的空间历程、发展模式,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宋明时期宁国府有一个自北向南的开发过程,在北部平原圩区开发的基础上,逐渐向南部山区推进。北部平原圩区在宋元时期获得充分开发,圩田建设及管理体系已建立起来;至明清时期,圩区的水利设施继续得到维护和修缮,水利组织和运作方式日趋成熟;清后期芜湖开埠通商之后,宣城、南陵的农业商品化趋势进一步加强。与此对应,南部丘陵山地的开发相对滞后,明代至清初的山区经济开发,呈现商品化和自给自足两种生产方式并存的局面;清中叶以后,伴随山区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棚民垦殖与虎患问题凸显,才表明山区开发的成熟。 其次,随着明代中后期以降宁国商人群体在南部山区的崛起,田土投资的流向发生变化,山区水利设施建设得以持续提升,但同时也有大量资金流向圩区,形成了大片寄庄。总之,宁国府的地域开发是一个自北向南的渐进方式,但又有一个由南向北的“反哺”过程。这种开发历程的差异,或可为皖南区域的社会比较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杨名远,黄可缙.顺治宁国县志[G]//清代孤本方志选.影印本.北京:线装书局,2001.

[2] 陈俊修,梅鼎祚,贡安国.万历宁国府志[G]//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公司,1984.

[3] 曹梦鹤.嘉庆太平县志[G] //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公司,1985.

[4] 彭居仁,魏子嵩.乾隆太平县志[G] //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公司,1984.

[5] 范镐.嘉靖宁国县志[G] //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影印本.上海:上海书店,1990.

[6] 李瑾,叶长扬.乾隆旌德县志[G] //故宫珍本丛刊.影印本.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7] 鲁铨,洪亮吉.嘉庆宁国府志[G] //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影印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8] 苏宇庶.万历旌德县志[G] //南京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影印本.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

[9] 陈柄德,赵良澍.嘉庆旌德县志[G] //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影印本.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10]余谊密,徐乃昌. 民国南陵县志[G] //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公司,1970.

[11] 李德淦修,洪亮吉.泾县志[Z]嘉庆十一年(1806)刊本.

[12] 张廷榜,瓮秉忠.太平县志[Z]万历八年(1580)刻本.

[13] 陈受培,张焘.嘉庆宣城县志[G] //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影印本.北京:中国书店,1992.

制作:童达清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网址: http://www.qyzlzz.cn/zonghexinwen/2020/0617/348.html



上一篇:法律监督 综合治理 福建“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下一篇:防治臭氧,青岛市紧盯VOCs排放高值区域全面排

区域治理投稿 | 区域治理编辑部| 区域治理版面费 | 区域治理论文发表 | 区域治理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区域治理》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