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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南亚的公共卫生治理合作以新冠疫情治(6)

来源:区域治理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20 14:2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在中国与东盟整体这一轨道,双方的抗疫合作与对话具有高频率、高级别、多部门、多层级的特征(见表4)。尽管东盟不是一个具有超国家管理功能的地区组

在中国与东盟整体这一轨道,双方的抗疫合作与对话具有高频率、高级别、多部门、多层级的特征(见表4)。尽管东盟不是一个具有超国家管理功能的地区组织,但是它具有很强的协调功能。尤其是随着东盟共同体的建设,以及近年来东盟强调维护其在地区事务中的统一性和中心地位,对于成员国在经济与外交领域保持了较强协调能力。因此,中国与东盟对话对于构建中国与整个东南亚地区的协商合作平台,铸造区域性的联接机制和利益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表4东亚地区举行的主要抗疫多边会议(截至2020年9月底)时间会议名称2月3日东盟—中日韩卫生发展高官特别视频会议2月20日澜湄合作第五次外长会中国—东盟关于新冠肺炎问题特别外长会3月20日中日韩新冠肺炎问题特别外长视频会议4月7日东盟—中日韩新冠肺炎问题卫生部长视频会议4月14日东盟—中日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6月14日东盟—中日韩抗击新冠疫情经贸部长特别会议8月24日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9月9-12日东亚合作系列外长视频会议

疫情期间,东亚地区举行了一系列高级别抗疫对话会议,涉及中日韩、中国—东盟、东盟—中日韩、澜湄合作等多个多边对话机制。其中,4月14日召开的东盟—中日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是参会国家最多、级别最高的抗疫多边地区对话。会议召开之际,中日韩疫情已经稳定,东南亚各国正处于疫情蔓延阶段,东南亚各国领导人认为,中日韩三国防控疫情的经验对东盟非常有用。会议启动了“10+1”“10+3”框架下的诸多合作机制(见表5),涉及外交、卫生防疫、金融等各个领域,这些机制体现了地区机制化建设的长期积累,也是地区抗疫合作的优势所在。此后,一系列相关部长级会议均围绕领导人特别会议达成的合作共识与确立的合作项目而展开。

表5“10+3”领导人特别会议中提到的部分合作机制及其建立时间成立时间机制名称2011年10月“10+3”大米紧急储备机制2011年11月东盟人道主义救援协调中心2012年2月“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2016年11月东盟公共卫生应急行动中心网络

抗疫合作说明,“双轨路径”符合东南亚的多元性与统一性的地区特征,有利于提升中国与东南亚合作的灵活性与有效性,即通过协调东南亚各国的不同诉求、稳定供给区域公共产品来推进区域治理进程,同时,通过与东盟的整体合作增加与该地区关系的稳定性(29)张云:《新冠疫情下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与中国的战略选项》,《当代亚太》2020年第3期。。需要强调的是,有区别、有针对性地加强双边合作,并非要对东盟“分而治之”。尊重东盟的统一性是保证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双边关系顺利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在美国提出“印太战略”以争夺地区秩序主导权的当下,中国应尊重东盟的统一性并支持其在亚太地区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此外,关于东亚地区现有机制究竟是“势均力敌”,造成“制度过剩”,还是能够通过竞争,加强地区一体化建设仍有不同看法(30)李巍:《从规则到秩序——国际制度竞争的逻辑》,《世界经济与政治》2019年第4期。,但是仅就疫情来说,东盟“10+1”“10+3”框架下的抗疫合作更具有粘合性与优势互补性,更符合地区各国的整体利益,这也是公共卫生所具有的特性。下一阶段,中国与东南亚的合作应与“10+3”和其他“10+1”合作形成更多对接,确保整个东亚地区的稳定与发展。

(二)注重倡导和推动与东南亚防疫抗疫合作的机制化建设。

在地区合作中,机制化建设有助于确保参与各方合作的可预期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也有助于整个地区治理能力的提升。对于中国来说,参与、推动地区合作机制的建设,既是大国接受地区规范、重视多边合作的体现,也是大国利用制度建设,扩大自身影响力与话语权的重要途径。

在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开展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的初期,公共卫生治理并未得到充分重视。直到2003年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发生后,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以应对“非典”为契机,建立了一系列有关公共卫生治理的合作机制,包括中方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的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与东盟国家在防止非典及消除相关影响方面的合作项目(31)《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非典特别会议联合声明(全文)》,china. com.cn/international/txt/2003-04/30/content_.htm。2004年3月,为防治禽流感,中国与东盟召开特别会议,双方决定将通过东盟疫病监测网络、东盟“10+3”防“非典”联系网以及拟议中的区域兽医网络,相互提供禽流感信息、交流防治经验;建立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合作机制,启动“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基金”,资助中国和东盟为应对地区公共卫生危机而开展的有关合作,等等(32)《中国—东盟防治禽流感特别会议发表联合声明(全文)》,china. com.cn/policy/txt/2004-03/03/content_.htm。此后,中国与东盟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非洲猪瘟等公共卫生问题中不断建立新的合作机制。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网址: http://www.qyzlzz.cn/qikandaodu/2021/0720/2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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